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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通信集团即将结束为期四年多的试点身份,迎来“转正”。经济观察报头版头条专访董事长蒋志祥先生,浅谈未来发展机遇。

 

 

2018年1月24日,对分享通信集团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国家工信部正式发布《通告》(关于移动通信业务正式商用的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分享通信即将结束为期四年多的试点身份,迎来“转正”。

《通告》发布的当天,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表示,试点期间,分享通信作为移动通信业务试点,在促进移动市场竞争和跨界融合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和差异化服务、探索基础电信企业与移动通信企业之间合作竞争模式、探索和完善监管政策等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如今试点达到预期目标,试点任务已经完成,具备了正式商用条件。

1月24日,分享通信集团董事长蒋志祥对经济观察报说:“文件给了分享通信一个明确的身份。这个身份意味着,今后我们和基础运营商的沟通、和其他上下游企业的合作都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则和方向。在此之前大家的合作都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包括基础运营商在内,态度始终也不明朗。”

4年多前获得移动通信试点资质的分享通信集团,接下来将迎来被正式承认的身份。

2013年5月17日,工信部发布《移动通信业务试点方案》,启动了移动通信业务试点工作。

此次的《通告》明确了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经营移动通信业务,提出了企业申请、试点衔接、号码分配、批发价格等政策保障,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用户权益保护等监管要求。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进一步鼓励商业模式和服务创新,加强市场和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对分享通信而言,这一文件的出台,给未来点燃了希望。尽管过去4年的试点之路,对它们来说颇为曲折,但这4年也见证了电信领域公平竞争的闸门在一点点打开。接下来,分享通信还将等待更多政策的出台。

被承认的身份

根据工信部的前述文件,分享通信可按照通告中规定签订商业合同、申请办理更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期间,可继续开展相应业务,电信管理机构将综合考虑试点期间总体情况,依法开展相关审批工作。

对于这样一份文件,蒋志祥既觉得在情理之中,也难掩兴奋之情。过去一直都在翘首期盼着这份文件的到来。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除了给分享通信“正名”之外,对于困扰了分享通信多年、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前者亏损经营的“批零倒挂”问题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基础运营商给予分享通信的批发价格应低于基础运营商同类业务平均单价(或套餐价格),同时鼓励双方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及商业合同约定,及时对批发价格进行调整。

蒋志祥向经济观察报介绍:价格每天都在变化,是市场调节的结果。事实上,在试点的这几年当中,双方已经逐渐开始这么做,此次则是进一步从政策层面对于“批零倒挂”现象进行了整体的约束。但要真正走出这一扭曲的局面,在现实层面还需要很长一段路要走。

这意味着,未来不仅仅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甚至是外资都可以在框架的允许下进入这一行业。

不过,蒋志祥认为,作为“先驱”,分享通信集团已经在四年的探路过程中吃了不少教训,但这并不意味着后进入者就可以弯道超车。这一行业由于前期投资的成本大,进入的门槛始终还是相对较高。

博弈还将长期存在

蒋志祥预计,对于用户量已经积累到一定数量级的分享通信来说,2018年年中会是一个节点,公司届时也有望首次实现盈利。蒋志祥介绍,分享通信过去致力于探索自己不同的业务模式,在物联网领域的拓展,以及在大客户和企业客户的服务上是其优势所在。未来三年,分享通信计划将整体战略聚焦于“客户纽带”这一功能定位上。“批零倒挂”问题的逐渐消除,有望加速实现盈利。但在蒋志祥看来,价格虽然也关系到分享通信的切身利益,但价格还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分享通信缺乏基础运营商一样的能力。如果要更进一步实现深度的业务创新,分享通信亟待基础运营商给予网络开放。”蒋志祥说。

2016年4月12日,蒋志祥代表分享通信和来自尼日利亚的一家电信运营商负责人坐到了一起,签署了一份价值2亿美元的收购协议。收购后,前者实现了对这家非洲电信运营商的控股。分享通信的身份也开始从国内电信运营商变身为一家跨国电信运营商。

尽管开拓尼日利亚这样电信基础设施落后的国家需要巨大的投入,但蒋志祥认为,这不代表要一次性全部投入,目前的情况还是一步一步来。收购之后,分享通信首先开展技术服务,对当地本土电信公司现有2G网络进行改造。

决心开拓国际市场的逻辑在于,蒋志祥认为,和国内市场相比,国际市场的空间和潜力更大。和国内定位有所不同的是,作为基础运营商,在国际市场能够发掘更大的可能性。作为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不同的身份也意味着两种不同的思路。“在国际市场,我们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以及中国电信这样的企业角色是一样的,但在国内,很多基础运营商拥有的数据我们拿不到。”蒋志祥说,“事实上,分享通信的问题不仅仅在于价格,还有开放网络的能力,这方面分享通信目前是拿不到的,由此也对企业的业务创新形成了掣肘。”

蒋志祥期待,在这方面未来可以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眼下,工信部发布的《通告》还只是对身份和准入问题做出了正式的说明和规定,但对于分享通信而言,更多的主动权依然掌握在三大基础运营商的手中。

但无论怎样,在蒋志祥看来,工信部《通告》的发布,对分享通信依然是个重大利好。